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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贤达学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6-19来源:信息公开


2015年汛期临近,为了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制订2015年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总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防汛防台和抗风险能力,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及本市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之上”的原则。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2.落实“六不放过”,确保防汛检查的规范化

立足事前防范,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弄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责任部门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做好防汛工作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做好汛期值班工作,要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全力投入防灾救险工作。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实行主管校领导负责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学校虹口、崇明校区防汛防台工作接受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各校区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如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一经核实及时向学校防汛办公室报告,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学校防汛办公室电话:51278017,崇明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39665130;工作联络人:樊海滨,联系方式:13916088811。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

(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1.学校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校长助理、保卫、后勤、投资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后勤、保卫、物业公司、宿管处,维修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防汛防台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学校虹口、崇明校区主管部门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2)负责指导学校各校区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教育和预防准备工作。

(3)在上级防汛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落实学校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的任务。

(4)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学校各校区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学校崇明校区管委会,虹口校区后勤处为校区防汛防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在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校区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领导、组织、协调本校区防汛防台工作,适时开展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的制订,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

2.后勤处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队伍的组建与管理,并在汛期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密切关注市防汛指挥部、市教委关于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动态信息,必要时将有关讯息及时通知学校各校区。

(二)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

3.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4. 防护检查:各校区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四)主要防御工作

1. 排水防涝

(1)后勤处和物业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排水管网和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和供电安全,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同时要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

(2)后勤处负责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反映汛期学校积水情况,促使市政排水部门做好雨期管网预抽空、完善及优化市政关联泵站的运行方案。

2. 防高空坠物

(1)各部门根据各自管的管理范围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2)后勤处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3. 防雷工作

(1)保卫处要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

(2)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五、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进入汛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学校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部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六、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里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七、应急结束

1.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学校转入常态管理。

2.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八、后期处置

(一)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二)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组织力量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安全和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三)调查与总结

每年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培训和演练

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潮、雷击等灾情后,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市教委;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

(二)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2.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十、预案管理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外贤达学院后勤处负责编制和解释。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外贤达学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监督、指导。

希望各单位(校区管委会)根据预案总体要求,制订好各自的防汛防台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外贤达学院防汛防台办公室

                                                    20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