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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30来源:信息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和《上外贤达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要求,结合上外贤达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由校长办公室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外贤达学院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邮编:200082;电话:51278010)。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学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执行有效”。学校信息基本上已全部通过网站公开,包括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等,学校层面的各类通知、重大活动安排、重要干部任前公示、有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教育教学计划、学生管理制度、教务管理制度、奖助学金的发放、招生及毕业生信息、教育收费及后勤服务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公开网予以发布,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信息增加为14大类,一级栏目涉及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信息、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后勤保障、其他事项。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新闻图片96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4-2015学年,无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有关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4—2015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与举报的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校积极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高校信息公开网站评议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学校主要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留言与在线互动等途径与公众增强互动。2014-2015年度,受理网上招生咨询1条,已回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本年度的改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在一些工作的细节上仍需加强,主要表现在:网上公示、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版块内容不够丰富,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仍需进一步拓展。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将坚持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着手于突出问题,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思路,通过加大宣传和培训、加强监督检查以及丰富网上互动环节,进而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