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开信息

关于刘芸同志副教授职务聘任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10来源:人事处


各院、部、处: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修订办法》(贤达人通(20178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全面考察,经校学术委员会师资建设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自20183月起将聘任刘芸为副教授,聘期3年至2021131日止。

公示时间为2018419日至426日。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督察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5127806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