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开信息
  • 最新公开信息

    2019年寒假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来源:校长办公室

    各院、部、处: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现将教职工2019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1.教师寒假:1月17日(周四)—2月23日(周六);2月24日(周日)上班,2月25日正式上课。

    2.行政寒假:1月21日(周一)—2月20日(周三);2月21日(周四)上班。

    3.崇明校区寒假:1月17日(周四)—2月19日(周二);2月20日(周三)上班。

    4.放假期间有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工作安排轮休,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

    5.假期学校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值班地点在虹口校区行政楼18楼会议室。

    各部门务必做好期末工作安排,放假前组织一次检查,搞好办公室卫生,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

    寒假即将来临。为维护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各种重(特)大案件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欢度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现就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各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重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法纪,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离校前关闭好办公室、教室和宿舍门窗,切断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以防发生意外。

    三、各学院与辅导员老师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在放假期间,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四、学生于放假期间如要外出游玩,应得到家长同意或有家长陪同。外出的师生要注意食宿卫生,加强安全防范,做好自身“防病、防骗、防伤害、防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五、加强双校区的安全管理,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校园巡查,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各院、部、处,及物业、安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开启手机,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召之即来,履行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