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公文收文办理流程》已经2013年4 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公文收文办理流程》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抄 送:董事长、校领导
上外贤达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
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公文收文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公文收文处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条例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
“两办”收取的公文是指上级部门来文,校内各院、部、处向学校、行政、党委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学校与校外不相隶属单位来往的函件等。收文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归档。具体如下: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签收,核对无误后编号,并注明签收的时间。
二、登记。对收到的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收文日期等主要信息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在收文登记簿上,并填写“本校收文处理单”,送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
三、初审。“两办”主任原则上在当天初审收到的公文,从中提取重要信息及时备案并报告分管领导;有效控制文件运转的方向及传递速度,合理安排文件的运转次序(先急后缓、先办件后阅件)。
四、拟办。“两办”主任负责对收到的公文签署拟办意见,然后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呈送校领导批示或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办公室主任的拟办意见主要包括:“请xx阅”、“请xx阅示”和“请xx阅处”。“请xx阅”是指请校领导或有关学院或部、处阅览文件知悉其内容;“请xx阅示”是指请分管校领导阅览文件并给予批示;“请xx阅处”是指请有关学院或部、处阅览文件并及时进行办理。
五、批办。校领导对呈送的公文及拟办意见提出指示性意见。校领导的批办意见主要包括“同意”请xx阅示"和 “请xx阅处”。“同意”是指对有关部门或单位请示的事项同意施行;“阅”是指己阅览文件知悉其内容;“请xx阅 ”是指请有关学院、部、处阅览文件知悉其内容;“请xx阅示 ”是指请其他有关校领导阅览文件并给予批示,有关校领导作出批示意见后,由“两办”文秘反馈给作出批办意见的校领导;“请xx阅处”是指请有关学院、部、处阅览文件并及时进行办理。校领导批示的“请xx阅处”的文件,有关学院、部、处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反馈给作出批示的校领导。
六、传阅。依程序将公文呈送有关校领导或交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阅(处),“两办”主任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阅、误传、延误和遗失。
七、催办。“两办”主任及时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学院或部门按期办结。“两办”文秘负责对公文的承办情况应进行督促检查,将公文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和作出批示的校领导。
八、答复。校领导批示的“请xx阅处”的文件,有关学院或部门应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填写在“校内收文处理单”上,并反馈给作出批示的校领导。
九、归档。公文办理完毕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文件预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之前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