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随着学校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完善通识性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各学院(部)之间课程平台、实现教师资源共享的建设工作,已提到日程上来。为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发挥教师一专多能的作用,搭建学院(部)教师资源共享平台。现启动校课程库信息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属于下列任课教师,均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授课信息工作:
1.各学院(部)专职专任教师;
2.经学校核准可以兼任教学工作的其他岗位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并经过试讲获得批准授课的辅导员、行政人员);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自愿参加的外聘教师。
二、申报方式:
1.各学院(部)召开会议,对学校课程库建设任务做好耐心细致的宣讲和解释性工作。
2.根据学校《通识课程申报指南》的指导范围,每位教师可申报1-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3.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教学科研方向,充分发挥教师教学能力,跨院系申报课程,在全校范围内实现老师资源共享。
4.各学院(部)对本专业或其他专业学生考研所涉及的专业课程或限定性选修课程,应明确安排申报该课程老师,列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范围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开出。
三、时间安排:
3月25日-4月15日,各学院(部)组织老师填报;4月30日前完成汇总并报教务处。
四、有关要求:
1.5月18日前,教务处将已归纳分类的教师申报的课程信息反馈各学院(部),为下学期开课做好准备工作。
2.各学院(部)根据下学期开课需求,对欲聘用的教师进行审核(如该教师未讲授过此课程,则需要进行试讲)。审核合格的教师,需与欲聘用教师所在学院协商,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聘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