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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贤达办[2013]34号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发布时间:2013-06-02来源:信息公开

各院、部、处:

经2013年4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印发《上外贤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特此通知。

 

附件:《上外贤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抄  送:董事长、校领导

上外贤达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上外贤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校党委2013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校目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一、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现状

2012年,市教委督察组对我校心理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工作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保障与运营、教育活动、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等方面进行了验收检查。督查组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认定我校中心达标建设基本合格。在成绩得到肯定的同时,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专、兼职人员的配备、培训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团训活动室的场所和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宗旨及目标

宗旨:以人为本,以服务学生心理健康为己任,帮助学生排解心理困扰、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目标: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水平,营造和谐校园环境;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水平,塑造学生独立健全的人格;按照专、兼职结合、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的要求,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三、任务与实施

(一)完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

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是指由学校—学院—班级构成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

1、一级: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作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专职心理咨询人员为主开展宣传、培训、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等日常工作;通过心理普查建立大学生从进校至出校完整的心理档案,针对学生的不同问题实行全方位、个性化咨询;制定与完善规范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制度;参与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科研活动,结合工作实践加强专业理论的研究。

2、二级:各学院辅导员。作为二级工作组织,各学院辅导员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起承上启下、衔接沟通、强化教育成效的作用。各学院指定1名专职辅导员兼任本学院的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员负责协助中心开展危机干预工作,并及时将信息与工作进度向中心汇报;协助中心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3、三级:班级心理委员。每班由辅导员推荐一名学生担任本班的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由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进行系统培训。他们作为学院三级网络的基础,协助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的工作,起到心理健康咨询朋辈辅导员的作用。

(二)健全四级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

按照“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的原则,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四级预警系统。每级明确界定第一责任人以及工作职责、任务和内容,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干预措施,有效防范心理危机学生出现恶性事故。基本流程:宿舍负责同学或心理委员发现本宿舍或本班同学出现异常行为(如自伤、自杀或有自杀倾向)后,立即上报学生辅导员与学院心理辅导员;学生辅导员向学院领导与学生家长通报,心理辅导员同时向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与学生处通报;中心按照危机干预工作流程进行干预、备案并视干预情况逐级上报。

(三)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1、课程。协助教务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选修课程系列,不断扩大覆盖面。所开设的课程受到大多数学生认可,学生对课程的评价总体满意。

2、讲座。在大一新生中开设心理健康通识教育讲座,实现全覆盖。在大二学生中开设专题讲座,做到有重点。

3、培训。在新入职的教师与辅导员培训中,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四)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在未来三年中,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将形成“教育、咨询、研究”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讲座与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学生释疑解惑,防患于未然;通过开展心理调查与研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及特点,开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

1、教育

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从认识到接受,再到主动参与,进而形成良好校园氛围的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的教育与宣传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

在认识和接受阶段,必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实现课堂讲授与心理训练相结合,使心理学课更加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易于被学生所接受。通过课堂讲授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在参与、氛围形成阶段,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对大学适应、网络成瘾、生命教育等专题进行讨论,开展心理剧表演、职业规划竞赛等活动,让同学们积极参与其中,活学活用已掌握的心理健康知识,在活动中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

2、咨询

咨询工作是中心的基础工作,咨询的目的是重点解决关键的问题,现阶段我们的咨询主要偏重于个体咨询,今后我们将积极构建个体咨询与团体咨询相结合,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与网络咨询相结合的心理咨询体系,全方位服务于学生。加大心理咨询的力度,针对特殊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耐心疏导,重点关注,及时治疗。同时,中心还要拓展团体活动的内容,增强学生参与的程度。

3、研究

通过心理健康普查,科学分析学生的心理特点,探寻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规律,总结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实践经验。研究心理健康普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探讨问题学生的特殊教育方法,以指导现实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由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高素质心理辅导员组成的专兼结合的专业人才队伍。

1、心理健康专兼职队伍的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按照3000:1配备,兼职心理咨询师按照1000:1配备。

2、专业化培养与职业化发展。三年内所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的高校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取得初级及以上的证书,逐步实现持证上岗;逐步将专职心理咨询师列入相应职称系列,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3、规范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的工作职责与工作量。专职心理咨询老师主要负责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团体辅导、心理社团指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辅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督导。参与学校总体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学院的心理辅导员负责协助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完善对心理辅导员的校内日常培训、市级专题培训、对外交流培训三个层次的培训平台,不断加强专业队伍理论和技能培训。

(六)经费保障

学校在确保每年生均不低于10元的专项经费支出前提下,积极争取申请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