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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贤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3-07-18来源:信息公开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次集中训练,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 组织管理与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

(一)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条例,提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本规范和要求,明确相关组织和人员职责,协助院、系解决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二) 院、系职责

1.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工作小组原则上由5人组成,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 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各学院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2) 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及院、系相关规定,要求学生和教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 组织教师选题,审定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 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性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落实、开题报告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及教师指导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措施解决。

(5)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并在答辩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6) 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签署院系意见。

(7)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和档案归档工作。

(三) 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含)以上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由校外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需有校内教师合作指导,校内合作指导教师主要把握论文进度与要求,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6~8名学生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名。

3.指导教师职责

(1)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并结合学生实际,以及自己的科研专长,提供一定数量的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所提供论文题目每年应有所不同。

(2) 接受学生的选题申请并审核学生的自主拟题,指导并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

(3) 向学生明确提出研究目标和方法、撰写规范等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与质量,进行指导并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学生在每次指导后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并签字。严把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抄袭、剽窃等现象。

(5) 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论文评语,并确定其论文是否具有答辩资格。通过者方可参加公开答辩。

(6) 交叉参加学生论文答辩。

(7) 加强学生论文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教育。

(8) 协助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有效归档材料。

(四) 学生职责

1.欲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均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2.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签订并遵循“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3.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

(1) 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指导教师联系,讨论选题。

(2) 按照论文管理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擅自更换指导教师和论文题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学生所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3) 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定期指导,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及时主动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交由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4) 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由评阅教师审阅通过后,参加论文答辩;由校外或外部院系教师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应参加学生所在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4.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纪律。因事或因病请假时,需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请假事宜。

5.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及时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并交指导教师。

二、 基本规范与过程要求

(一) 选题

1.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教学计划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应有新意,有科学研究或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反映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各专业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

2.题目难易适度,不宜过大。应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

3.学生所选题目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

4.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学生根据院、系公布的论文题目提出选题意向,指导教师同意,教学院长、系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5.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但每位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论文。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6.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老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二) 开题

1.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手段、撰写提纲、研究进度、参考文献等内容。

2.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

3.论文题目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

(三) 撰写

1.毕业论文(设计)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无疏漏或片面性。

2.毕业论文(设计)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楚,符合学术规范。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他人论文,一经发现有抄袭他人论文等作假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4.论文摘要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中文摘要500字左右,外文摘要400个左右实词,关键词以3~5个为妥。毕业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标准、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在1000字以内,外文以50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3~5个为妥。

(四)答辩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教学院长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

2. 答辩前,各学院应对每个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进行答辩,不答辩者其论文(设计)成绩按不通过计。

3.答辩小组主持具体答辩工作,答辩时,除了就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进行质询外,还应就与毕业论文(设计)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等问题进行质询。

5.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8-10分钟,答辩过程记录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书”中。

(五) 校外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1.校外(含境外)教师指导:

(1)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所在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并出具接收我校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应证明。学生所在院、系应安排校内教师合作指导。

(2)论文选题应符合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并提交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批。

2.校内教师指导:

(1)我校本科生可由校内教师指导下在校外(含境外)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 校外(含境外)学生应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相关工作,方可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可视学生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回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 成绩评定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一)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评阅教师根据学生论文质量和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及要求,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论文评语,并确定是否具有答辩资格。通过者方可参加公开答辩。

2.经过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论文完成和答辩情况,评定成绩。

3.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成绩评定采取三级记分制,即:优秀、通过、不通过。严格控制“优”的比例。

4.经过答辩,论文成绩不通过者,可视情况按如下方式办理:

(1)修正毕业论文(设计)者,三天内(含)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修正记录,经过指导教师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评定其论文成绩,经过修正的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不得参加评优。

(2)在毕业后有效的学习年限内补做论文,由各院、系组织论文答辩并评定论文成绩,补做的论文不得参加评优。

(二)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基本条件:

(1) 观点正确,有独立见解、创新或发现,或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能正确、灵活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3) 论文写作结构完整,论据充分,数据详实,符合学术规范;表达准确,语言流畅,概括能力较强。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论文工作小组推荐,各专业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4%(学生人数不足25人的专业可以推荐1名)。

四、 资料保存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最后一个教学环节的历史真迹,也是我校教学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档内容是指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含电子版)、论文评阅书、中期检查报告、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小结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书、设计图纸、实验报告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教学大纲、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告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资料由各学院、系自行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四年。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作为一定密级的档案妥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