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3]17号)精神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秉承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育和管理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年重点工作之一。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董事长和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各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查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近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2.关系师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自2013年4月网站建设以来,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及有关统计数据。公开发布内容包括招生就业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等信息;招投标管理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学校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拓宽了信息收集和发送的渠道。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年6月7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沪教委办[2013]34号文《关于公布2013年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的通知》,我校在此次评议中获全市高校第18名,民办高校第2名。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自我校信息公开网站建成以来,学校信息公开监督机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畅通各种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