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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本市“12.31”事故教训,加强防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发布时间:2015-01-09来源:信息公开

201515下午,学校党委吕才明书记、董事长助理何威在崇明校区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崇明校区管委会领导、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在崇明校区负责人和各学院辅导员参加会议。

何威同志传达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对本市“12.31”外滩陈毅广场发生踩踏事故的教训及加强本市安全工作的精神,传达学校董事长在14日学校中层干部会议上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在保卫处、学工处汇报2014年崇明校区安全工作情况后,党委书记吕才明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

一、本市“12.31”踩踏事故教训深刻,对本市城市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力度,确保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学校建校十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全校上下共同重视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分不开。“安全无小事”、安全防范丝毫不能放松。

二、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主动担当起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宣传安全防范规则,对违反学校安全规定的,一定要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教职工考核、干部述职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三大牢记、八项注意”教育,即:牢记超前防范、应急处置、生命至上,牢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牢记明确责任、担当责任、规避责任;八项注意是:预防火灾要小心、食品安全防疾病、意外伤害多防范、预防灾害早准备、防盗防骗防推销、预防涉恐要警惕、网络舆情要应对、群体聚集要疏导。

四、要求辅导员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对违章用电、在宿舍内吸烟现象,要天天查、天天记、天天报,管委会、学工处、保卫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宿舍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学生在宿舍内乱拉电源线、电源线绕床、违章用电、吸烟等现象。同时,要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将严格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组织全体安保(含外聘保安)学习,了解董事长、校领导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于明火,防范于救灾,任重于泰山”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认真履行安保工作的职责;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禁烟规定,不在监控室、工作岗位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吸游烟,对学生、员工在学生公寓内、公共场所吸烟要主动劝阻,对学生不安全现象要进行教育制止,避免安全、学生意外事故发生;

三、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加之寒假、春节、元宵节多个节假,校园火灾防控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对校园重点部位(学生公寓、租赁商铺、地下车库等)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信息报告,对工作中、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记录并报告,要明确责任、担当责任、规避责任,以良好工作提升保卫处的形象。(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