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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28来源: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发展进程中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做好提案工作,是关系到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发展的大事。根据《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定《上外贤达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主要工作之一,向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报告工作;

    2.提案工作由工会主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负责,委员协助,组织落实。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征集、整理、审查代表的提案;

    2.根据《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办法》对代表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于大会开幕前完成提案审查工作,并向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汇报提案审查情况。

    3.对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和一般性建议、意见按内容分类后,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4.了解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督促提案的落实、答复意见,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有关部门沟通;

    5.向教代会全体代表大会做提案工作报告;

    6.妥善做好提案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三、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问题,通报情况

    根据提案处理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问题,通报情况。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提案处理的结果要在下次教代会大会上做出报告。

    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提案工作,坚持党的方针政策,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认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