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使上外贤达学院的招生更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制订《上外贤达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外贤达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上外贤达学院
2016年3月3日
上外贤达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信息公开范围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招生信息公开主要范围如下;
1.招生政策公开
包括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订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学校制订的各级各类招生的有关政策等。
2.招生资格公开
学校是否具有年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参加的招生类型和录取改革试点项目,各级各类招生中考生需具有的报考资格。
3.招生章程公开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等。
4.招生计划公开
包括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学校预留计划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5.考生资格公开
公示按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的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享受政策类别、所参加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项目等。
6.录取程序公开
内容包括各类招生的考生填报志愿办法、录取投档规则、各阶段录取时间安排等。
7.录取结果公开
内容包括录取类型、批次、科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主要包括招生咨询、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招生联系方式、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等。
9.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要及时公开该事件情况及其处理意见。
10.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主要包括新生入学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情况和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信息公开方式
招生信息公开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公众可登录上外贤达学院网站(www.xdsisu.edu.cn)招生信息网公开栏目,查阅招生信息。
三、信息公开责任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完善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