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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6来源:教务处

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建设是学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学院培养人才、加强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障学院的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确保考试质量,现对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工作提出若干意见,望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 加强领导。考风、考纪是学院精神风貌的直接反映,严肃考风、考纪是具体落实教风、学风建设乃至校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院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的建设,成立以院长、教学主管院长任正、副组长,教务处主管考务处长、学工处主管考风教育处长、系(部)负责人为组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我院期末考试的组织、协调、监督、巡考等所有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工作。
( 二)建立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院、系(部)两级要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职责,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考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试和考试纪律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工作须知》、《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试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登录及试卷管理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学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的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生守则》等有关考试管理方面的规定,各系(部)应参照制定与课程考核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完善、畅通的考试信息反馈制度。要坚决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性,对严重违纪、泄密等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查处。对发生事件隐匿不报或拖延报告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人,应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考试期间,学院要以各种有效形式,及时公布违纪舞弊事件及处理结果。
三、加强考试管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考试管理队伍。聘请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的人员担任考务、监考等工作。全体考试管理人员、监考人员应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严守纪律、有始有终地做好所承担的工作。
  (二)学院、系(部)要加强考试管理人员与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对敢于负责、工作出色的管理、监考人员要给予发扬、表彰;对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上报,学院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全院教职工在考试期间的表现须纳入本人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四、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一)学院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试卷文印、存放期间,必须由专人保管。试卷出入必须有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
五、完善监督机制
( 一)要建立一支由学院行政管理干部和熟悉考务工作的人员组成的巡视队伍,参与巡考工作。建立健全院、系(部)两级考风考纪巡视制度。
  (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违纪举报的查处工作,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对举报人的信息须做好保密工作。
六、加强宣传 切实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考风教育工作
( 一)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体,对考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在适当的时候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档案的组成部分。加大对诚信、守规、守纪、守法的宣传力度,倡导和形成“诚信守纪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校园风尚。
( 二)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让考生感受到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打消部分学生对违纪作弊存有的非健康心理。
(三)学工部、系(部)加强考生思想教育。在抓好常规学风教育的基础上,各系(部)考前应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真正了解和理解学院考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教育学生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强,文明应试,考出真实水平。
七、加强教风建设   促进学风、考风建设
(一)以教改促进教风建设,注重培养学生能力,考评形式多元化。系(部)应坚持将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置于本部门发展的首要地位,关注和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教学改革应该包括课程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多元化等方面。使学生在重视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能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更加注重对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各系(部)应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教研室(组)应始终坚持做到教学紧扣大纲、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好平时的课后答疑和期末的复习时间。但应防止考前有泄题和变相泄题行为。系(部)负责安排、落实、检查试卷的命题、阅卷、成绩登录等相关工作。
八、完善院、系(部)二级管理的考务工作体制
(一)教务处是负责学院考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组织、协调、统筹、检查、实施学院的期末考试及市级统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科学合理、高效优质地进行,并妥善安排好试后的相关工作。
(二)系(部)应组织、实施好各专业期中测试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期末考试及市级统考有关的考务工作。逐步落实学院关于考务工作二级管理规定的具体事项。
     考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各级领导和全院教职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将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考风建设与学风、教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把我院的考风、学风、教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