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校办〔2017〕26号
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
现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7-26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上外贤达校办〔2017〕26号
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
现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7-26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