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和管理,保证我院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确保学院的稳定安全,根据本市和教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要信息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 发生、发现下列紧接、重要信息和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院报告:
1、事故和隐患。包括教学、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及由管理不当造成的其他责任事故和隐患;
2、 不稳定因素。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影响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等重大突发性事件;涉及师生利益或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因对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可能影响社会或学院安全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苗头;
3、情况反映。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后师生员工的反映; 国内外重大政治性事件在本院的反映;敏感日子、重大事件期间师生思想动态及反应;
4、治安管理情况。学生严重违纪或违法现象,学生因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出走、失踪、自杀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或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学生宿舍中的失窃,起哄现象等;
5、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信息;
(二)紧急、重要信息上报的程序
1、各部门对本部门发生或发现紧急、重要信息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向院办、保卫处报告。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可及时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不得延误。
2、各部门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汇报,上报后应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等。
3、上报的学生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汇报。
(三)信息报告工作要求
1、做好紧急、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提供快捷、准确、全面的信息,能使院领导及时掌握、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防范重大突发性事件。同时,信息也是学院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能为院党政了解情况、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服务,保证学院各项事业在稳定和安全的环境中顺利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和做好紧急、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院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信息责任意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2、一岗双责,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都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办、校办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保卫处是维护校园安全的职能部门。院各部门要确定由主要领导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紧急、重要信息和发生突发性事故、事件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院党办、校办和保卫处报告。学院发生、发现的紧急、重大信息统一由校办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定期对本单位不安定因素和苗头进行排查。依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各学院、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各因素开展一次常规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积极进行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并落实责任和措施。如解决不了,要及时报校办、保卫处处理。
4、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事件以及紧急、重要信息的内容、时间、地点、规模、起因、造成的影响以及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5、对重大信息要做到一事一报。其中,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本单位传达贯彻情况3天内必须报送;对于影响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以电话和书面方式报校办公室,并要根据事件发展及时上报后续情况;师生员工中带有苗头、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当日内必须报送。
6、各部门报送信息工作必须真实准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切忌主观臆断;坚持针对性原则,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坚持时效性原则,切忌因工作拖拉,失去搜集、报送有价值信息的时机;坚持准确性原则,力求信息内容准确,时间和数字准确。对于情况不明或无法确定其准确性的信息不能草率报送;坚持全面性原则,使信息的内容能够全面反映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师生员工的真实思想。切忌信息内容的片面性和只报喜不报忧现象。
7、强化对报送信息情况的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强化信息报告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处置得当。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因玩忽职守、报告不及时或者避重就轻不如实报告,压制不报、影响妥善处置或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的处置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和“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迟”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部门要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尽快平息,杜绝事态扩大,及时疏导各种矛盾;及时疏散介入突发事件的各类人群,避免人群聚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决断,不可迟缓,在有效时间和空间内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注意要依法办事,依法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处置突发性事故、事件和重大问题应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力争将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重大问题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
2、发生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重大问题后,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保卫处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在校领导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妥善有序地做好处理工作。涉及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的事故、事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与公安交通消防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置。处置时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并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教育疏导、降温化解等方法进行处置。工作中,要讲究方法、依法办事,既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战机,也不能简单行事,激化矛盾,扩大事端,力争做到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早、控制住、解决好。
3、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重大问题基本平息后,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各种因素,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改进工作,堵塞漏洞避免再度发生突发事件,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校领导。
4、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保卫处负责进行整改的跟踪督查。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区分性质分清主次,按性质、责任不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我校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重大问题的有关情况由校办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工委、民办高校党工委及公安机关报告情况,争取主动。
6、处置学校群体事件,要因时、因地、因情依法妥善处置,严防事态蔓延扩大。对于校园内发生的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要首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必要时要请求公安机关及时派员深入学校了解掌握情况,掌握动向,同时请求公安机关调集足够警力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外围控制,既要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内滋事,又要防止学生走出校园,影响社会稳定,全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部。一旦发生群体性严重打砸抢烧等行为,要配合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封闭校园,保卫重要目标,依法处置,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坚决防止事态升级扩大、蔓延、发展。处置时要依靠学校党团组织、教师和学生骨干开展工作,坚持思想教育在先,法治教育在先,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同时,配合公安机关适时固定违法犯罪证据,为事后打击极少数犯罪分子作好准备。
7、坚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切实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要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谣言惑众,特别是要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借题发挥,插手利用高校问题。对群体性事件和有关稳定问题,要报请上级批准后及时向学生和社会各界讲明事实真相,始终掌控宣传舆论工作的主导权。在处置现场,未经现场指挥批准,拒绝任何人进行采访活动。一旦发现未经批准的采访活动,要立即予以制止,追回和销毁有关资料,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