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规定》(贤达人通(2016)43号)、《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修订办法》(贤达人通(2017)8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考察,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26位教师的中初级职务聘任(认定)时间确定如下:
一、讲师职务
聘任林华为讲师,聘期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聘任孙杨杨、邓薇、宋淑珍、孙琦为讲师,聘期自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聘任邓俊玲、李雁为讲师,聘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二、助教职务
聘任张秀梅、邱玉情、王瑶为助教,聘期自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认定赵静、陆健、杨启晗、鲁曼、张文艳、毛琦、陈世媛、夏小婉、冶海花、张悦、王亚越、李佳颖、常虹、冷涛为助教,聘期自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认定顾小倩、邓高胜为助教,聘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