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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倪静艳等4位同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3来源:人事处

各院、部、处:

根据《关于试行开展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办法》(上外贤达人[201642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考察、校学术委员会师资建设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1.20179月起,聘任倪静艳为会计师,聘期3年至2020630日止。

2.20189月起:

认定胡阳为助理工程师、刘畅为助理会计师、宋海清为护师;

以上3位同志的聘期为3年至2021630日止。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