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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来源:人事处

各学院、基础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组织开展的《关于2019年实施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要求,现针对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我校专职专任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11日),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良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

2.不允许破格,已获得国家及上海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上海领军、上海市青拔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二、推荐途径及流程

可个人自荐也可部门推荐,具体流程如下:

1.87日前,自荐或部门推荐,提交 “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通过邮箱发送给人事处(中心)蔡春燕(邮箱1720330#xdsisu.edu.cn(#替换为@))

2.810日前,学校审定上报名单。

3.811-15,网上公示上报名单

4.816-26,学校审定上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5.828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申报及材料要求

学校审定的上报人员需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有关页面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由申报人亲笔签名

另外,根据网上提交的《申报表》内容准备《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要求如下:

1.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封面和目录

2.A4纸张制作、订书机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塑封等方式。

  

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发动、鼓励各优秀青年人才积极申报。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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