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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召开2019年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11-15来源:人事处

为了推进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学校近期出台了《青年教师导师制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各学院(部)及时反馈了结对师徒信息。为确保该项工作能围绕目标有序推进,人事处(教发中心)于111日下午分三场在教学楼302召开了培养工作推进会,陆朴鸣副董事长、徐征副校长、马艳红副校长、质监办孙健主任以及各学院领导与结对师徒共同出席。

马艳红副校长围绕《办法》的实施背景、目标与措施、职责与任务、评估与奖励、组织与实施等五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她强调导师们在“授道”“引领”的过程中,始终秉持“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携手结对培养教师准确定位、快速转型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

各学院的导师代表及培养教师代表纷纷发言:他们一致认为《办法》出台既是加速青年教师成长的助推器,也是导师们提炼自我、教学相长的平台。导师们表示一定会尽己所能、无私分享,并对培养教师提出教学及科研工作建议;培养教师们衷心感谢学校提供的成长平台,他们承诺将虚心学习,早日成为学校的教学能手。伴随着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来自各学院的9对师徒代表登台签约、合影留念。

会上各学院领导指出将全面落实《办法》要求,通过“传、帮、带”形式发挥导师的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优良师德,逐渐辐射到全体青年教师队伍中。质监办主任孙建教授也就今后的考核工作提出了初步设想。

最后,陆朴鸣副董事长作了会议总结发言。他强调,在学校走入新时代、翻开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办法》的出台是我校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文件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导师在思想上引领青年教师,在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素养,促进青年教师个人职业发展。他要求青年教师在导师的言传身教下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尽快成为我校师资队伍中的中流砥柱。同时建议人事处(中心)和各学院在导师制运行中积极探索,定期召开座谈会,不断积累好的经验,进而发挥示范效应。

新时代赋予人民教师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更要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成就精彩人生。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推出,对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高尚情怀、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新文科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