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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5-26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

虹口校区(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除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崇明校区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专业

考试

科目

考试

形式

学制

计划数

退役

士兵

英语

语言能力

测试

笔试

2

30


日语

笔试

2

10


德语(双语班)

笔试

2

30


法语(双语班)

笔试

2

10


西班牙语(双语班)

笔试

2

10


朝鲜语

笔试

2

10


金融学

西方经济学

笔试

2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

2

20


会计学

笔试

2

10


工商管理

笔试

2

15

5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应用文写作

笔试

2

10


新闻学(新媒体方向)

笔试

2

10

5

广告学

笔试

2

10

5

会展经济与管理(双语班)

管理学实务

笔试

2

15


旅游管理

笔试

2

10

5

文化产业管理

笔试

2

10

5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平面设计方向)

现场图形

创作

笔试

2

80


数字媒体艺术

(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

数字海报

设计

上机

考试

2

80


环境设计

快题手绘

设计

笔试

2

80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笔试

2

40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面试

2

30


英语(商务方向)


面试

2

15


酒店管理(全英语教学班)


面试

2

15


会展经济与管理

(全英语教学班)


面试

2

15


小计

575

25

合计

600

注:“退役士兵”计划包含在总计划中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德语专业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日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朝鲜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朝鲜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1)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

2)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小语种和艺术类考生不做要求)和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两项限制),对于没有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全国或上海)的报名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计算机一级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方能参加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不计入总分。

3)报考我校外语类、艺术类和学前教育专业有专业对口要求,专业对口要求对照表详见其他须知。

4)其他任意高职(大专)专业毕业,且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审核办法详见其他须知。

5)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大专)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3号)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1)“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0523日上午9:00

2)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学校官网

十一、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我校自主招考科目的成绩,各专业自主招考科目成绩的总分均为100分。

二、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同分规则:自主招考科目总分相同,按考生英语四级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如专业之间报考情况不平衡,则由校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

五、“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命题。

2)根据“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合议,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六、所有录取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段《毕业证书》报到注册,若无专科段《毕业证书》则我校《录取通知书》自动失效。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英语、日语、朝鲜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新闻学(新媒体方向)、广告学、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2.德语(双语班)、法语(双语班)、西班牙语(双语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双语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3.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4. 英语(商务方向)、酒店管理(全英语教学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全英语教学班)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9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务费标准

1)报名费:14/生(沪财预(20028号)

2)考试费:非艺术类专业26/科(沪财预(20028号);艺术类专业50/科(沪价费[2006]5号);加考计算机的另收26/科。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27823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xdsis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ban.xdsisu.edu.cn/

咨询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

十六、其他须知

1)报考我校以下专业要求专科(含高职)毕业专业对口


招生专业

专科(含高职)毕业专业代码

英语

670202—670204

日语

670205—670207

德语(双语班)

670211

法语(双语班)

670210

西班牙语(双语班)

670212

朝鲜语

670208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平面设计方向)

650101—650104650114650120

6501216501H660207—660209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

650101—650104650120650121

6501H660207—660209

环境设计

540101—5401075401H

650101650105

650109—6501126501H

学前教育

670102或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的其他任意专业毕业生



注:毕业专业代码所对应中文专业名称详见学校官网

2)报考我校除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外其他专业,且专科(高职)学习期间教学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425分),入学后我校教学语种为英语。

3)其他任意高职(大专)专业毕业,且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于59日前将教师资格证照片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zsjybgs@xdsisu.edu.cn)递交学校审核,原件523日考试当天由考生带至学校备查。未按时提交或学校验证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4)除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新生须住读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可向学校申请走读。


























填  表  说  明


一、各高校按《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所提供的样张表格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已统一规范的文字表述不可任意修改。如有补充说明,可另用附件并在表中注明。

二、表中“二、就读校址”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表述。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等情况,需要在“十六、其他须知”中注明。

三、表中“七、招生计划及说明”需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四、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表中“十一、录取规则”中需说明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组成规则、同分规则、专业安排办法等内容。

六、表中“十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注明批文号。

七、章程涉及文件政策内容须注明文件全称、文号等,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X)等。

八、经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附件4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升本)

院校填写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校全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国际交流处:

驻教卫纪检监察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