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型及要求
“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青年教师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分类申报。
本计划实行“导师制”。部门应为申报者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思想高尚、业务精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资深教师。
二、申报主题
2020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两点:一是继续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二是结合抗疫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掌握在线教学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教师在线教学水平与课程运行管理水平。请各学院根据2020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每位青年教师须完成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各一项选题。
三、个人申报
1.申请“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教师须符合的条件:
符合上外贤达学院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所明确的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
2.各学院择优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申请草表(附件3),填表时请注意,若导师联系困难,提交“草表”时可以仅填写导师姓名及单位,“导师培养计划及推荐意见”栏在网上申报时再予输入。
三、学校审核
基于维护学校声誉并确保项目正常实施的考虑,学校要求二级学院与申报教师充分沟通,与申报者确认履行相关承诺,签订承诺书(附件4)。
各部门在4月7日前将个人申请草表、承诺书、部门申请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审核盖章后送校人事处。人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及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教师个人、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的评价内容之一。
四、网上申报
“资助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各学院可组织经学校初审通过的青年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网址: www.shjwrc.edu.sh.cn)。提交“审核”通过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表》1式4份,于4月13日前统一提交人事处。
五、教委审批
学校将于4月15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审核盖章后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教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审定后予以公布。
六、其他
1.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新教师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课程思政与在线教学相关优秀成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2.入选教师申报的项目经科研处审核若与同期申报的校级项目(课题)研究内容相近,则不再享受校级科研经费的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研究选题指南
2.上外贤达学院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草表
4.承诺书
5.“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部门申请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