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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章程》修正案的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09来源:法务

    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章程》修正案的公示说明

    为明确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章程要点》的文件精神,我高度重视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讨论、修改,形成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章程》修正案现将章程修正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多方意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公示期从2023911日起至2023920日止。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21-51278539联系人:丁华

    邮件:xiaoban@xdsisu.edu.cn


    附件:上外贤达章程(修正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