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院二级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公用房屋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2023年9月19日,资产处在崇明校区组织召开学校公用房屋管理制度说明会。徐征副校长、各部门相关领导、各学院院办主任以及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资产处朱黎明老师主持。
朱黎明老师对公用房屋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管理范围、制度要求、以及管理责任等方面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公用房屋管理要有规则、有标准,要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资源配置要服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二是各院要有意识承担起资源配置、管理、优化的职责。
与会人员就11号搬迁进度、部分功能用房分配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与解答。
徐征副校长以“公共资源管理制度”为宏观背景,在总结讲话中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学校公共资源共享模式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资源使用效益。二是要以教学单位为中心,做好公共资源配置的服务与保障功能,不断推进和落实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三是将空间资源、与预算申报、资产管理相融合,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好11号楼搬迁过程中资产相关工作,确保资产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供稿 | 资产处